※SBIR是什麼?
SBIR係指「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是經濟部為鼓勵中小企業加強創新技術或產品的研發,期望能以此協助國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加速提升中小型企業之產業競爭力。
※SBIR推動目的
SBIR計畫之推動,目的在於運用政府政策工具,依中小企業所提之研發計畫提供資源協助,推動中小企業廠商進行產業技術、產品與服務之創新研發計畫,引導中小企業投入研發活動,帶動中小企業研發人才的培育,進而提升我國產業之競爭力及加速傳統產業之轉型與升級。
※SBIR說明
本計畫依申請之研發計畫屬性分為「創新技術」與「創新服務」,並依申請階段分為「先期研究/先期規劃」、「研究開發/細部計畫」與「加值應用」,再依申請對象區分為「個別申請」與「研發聯盟」。
※SBIR申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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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申請」係指個別公司提出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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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提式聯盟」係指3家(含)以上成員合作,以聯盟形式就創新技術或服務提出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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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式聯盟」係指由3家(含)以上成員合作,以聯盟形式依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逐次公告「研發主題」提出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
※SBIR申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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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業的研發風險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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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企業研發成本,提昇企業研發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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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企業建立研發團隊與健全研發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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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企業朝向高科技研發,協助企業技術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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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企業以低研發成本,進行高營收高附加價值的科技或新興產品研發,增加企業競爭力。
網站連結: https://www.sbir.org.tw/
申請流程
一、申請方式及應備資料:
(一) 採線上申請作業填寫計畫申請表及撰寫計畫書內容,再將應備文件資料上傳。
(二) 應備文件資料如下,並請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後電子檔上傳,若使用工商憑證申請者則免加蓋。
1. 最近一年之年度損益及稅額計算表。(新創未滿1年之公司以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替代)。
2. 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若公司人數為5人(不含)以下,可檢附如就業保險等相關證明文件;若未具參加勞工保險投保資格者(如已退休人員),須檢附如職業災害保險投保等相關證明文件。
3. 財政部國稅局出具之最近1個月無違章欠稅證明。
4. 稅捐稽徵處出具之最近1個月無違章欠稅證明。
5.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參與本計畫之1公司負責人、2計畫主持人、3計畫聯絡人、4會計、5研究開發人員、6顧問均須親簽檢附)。
6. 若為研發聯盟應提出「SBIR研發聯盟合作協議書草案」。
7. 其他:
(1)申請者自我檢查表(請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2)申請者所提之計畫如涉及脊椎動物實驗時,應檢附申請人所屬機構動物實驗管理小組審查同意書及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辦理之審議核可證明文件。
(3)申請者所提之計畫如以人類為對象之研究,凡涉及人體資料與人體檢體之採集與使用,應尊重受試者尊嚴並保障受試者之權益,並檢附醫學倫理委員會或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文件。(核准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須先提交已送審之證明文件)。
(4)若具備以下列入審查加分資格條件,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A. 曾獲經濟部創新研發相關獎項、經濟部核定之卓越中堅企業及中堅企業重點輔導對象之公司。
B. 屬傳統產業、成立未滿5年、女性創業、青年創業等。
C. 公司員工近兩年加薪幅度達3%至5%。
D. 曾參與進行勞動部勞動條件落實法遵實施計畫。
E. 已登記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社會創新組織。
F. 依經濟部國際創育機構登陸作業要點第八點之規定,經國際創育機構培育且推薦者。
二、申請資料之更替/補充:
(一)專案辦公室初步檢查申請資料,若有缺漏或錯誤,請依通知於1週內補齊或修正,逾期則退件。
(二)申請計畫所提送之所有資料,因須存檔查考,均不予退還。
網站連結: https://www.sbi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