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國內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計畫」是什麼?
以「研發環境建構」作為主要任務,協助業者建立研發組織與團隊、建構研發管理制度(包括內部人員訓練與激勵制度、研發專案管理制度、外部研發資源整合機制、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及專案績效評估機制等)及發展核心技術能耐或有特色的營運模式,使研發中心成為創意源源不絕的環境,蓄積企業之研發能量。
※「鼓勵國內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計畫」申請資格
為鼓勵與協助企業成立體質優秀之研發中心,充份協助產業進行價值創新,所需具備申請資格如下:
-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
- 有意投入研發並持續擴增研發能量之企業。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 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布之最新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
※「鼓勵國內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計畫」經費補助
本計畫提供新聘碩士(含)學歷以上之人員人事費、計畫主持人人事費、國內外顧問專家費、訓練費、專利申請費及研發管理制度所需系統之設備使用費等科目之補助,補助比例最高可達100%,另企業可於計畫書中編列其他研發人員人事費及合作研究費(以自籌款支應),計畫總補助比例最高以50%為上限,實際補助比例由本部審查會視計畫內容、研發中心組織質與量之成長調整之。
計畫審查重點:
- 公司研發能量與產業現況。
- 組織架構與任務。
- 研發領域布局規劃。
- 智慧財產權布局及管理
- 預期效益:強調組織成長目標之訂定,包括質化與量化目標。
- 研發資源規劃。
- 研發管理制度規劃:包括內部人員訓練與激勵制度、研發專案管理制度、外部研發資源整合機制、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及專案績效評估機制等制度之規劃。
- 未來發展願景:自計畫結案後3年之發展願景與研發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