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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115年度第2次海外國際展覽補助

企業想拓展海外市場、參加國際展覽,往往需要投入攤位租金、展場佈置、展品運輸、口譯與文宣廣告等費用。為協助公司或商號降低參展成本、強化國際拓銷能量,經濟部已公告受理「115年度第2次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計畫申請,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並符合條件的公司或商號,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15年5月19日(星期二)止

本篇整理本次參展補助的申請資格、補助項目、補助額度、適用展覽類型與申請注意事項,協助企業快速判斷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並提前規劃海外展覽拓銷計畫。

一、什麼是經濟部海外參展補助?

經濟部辦理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補助,主要目的在於因應國際情勢對我國產業的衝擊,協助企業透過參展拓銷方式開拓多元市場。此次補助依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及相關辦法辦理,鼓勵企業積極布局海外市場。

對於正在規劃國際展覽、海外參展、出口拓銷、新南向市場開發或品牌國際化的企業而言,這項補助可作為降低參展成本的重要資源。

二、參展補助申請期間

本次「115年度第2次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受理期間為:

即日起至115年5月19日(星期二)止

所有申請作業皆採線上辦理,企業需至「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管理系統」提出申請,恕不接受紙本申請。系統帳號申請及新增國際展覽審核約需1個工作天,建議企業提早作業,以免影響申請權益。

三、誰可以申請參展補助?

本次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之公司或商號,並須符合相關申請資格。

主要申請條件包括:

  1. 已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登記為出進口廠商。
  2. 於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期間具有出進口實績。
  3. 已繳交推廣貿易服務費,且無欠繳紀錄。
  4. 自公告受理申請截止日115年5月19日起算前一年內,未受註銷、撤銷或暫停出進口處分。

另外,為配合政策推動,新創事業拓銷新南向國家農業市場之業者,在部分資格條件上另有認定方式,並列為第1優先補助對象。

四、哪些展覽可以申請補助?

本次補助適用於海外實體國際展覽

所謂實體國際展覽,係指國外直接參展廠商數達10%以上,或參展廠商來自6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之商展。展覽計畫執行期間則以開展日為準,須落在 115年7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之間。

因此,若企業預計於2026年下半年參加海外商展、專業展、產業展或國際展覽,可優先檢視該展覽是否符合本次補助條件。

五、參展補助可以補助哪些費用?

本次補助項目包含企業海外參展常見支出,其中申請補助及核銷時,補助項目須包含場地租金

可申請補助的費用包括:

1. 場地租金

依實際支出核實報銷。

2. 場地佈置費

包含展場攤位設計、搭建、裝潢等相關費用,依實際支出核實報銷。

3. 口譯費

口譯人員須為非參展廠商人員並出具切結書。參展期間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14,000元,每小時2,000元,且不包含午休時間。

4. 展品運費

限國外展品來回運費,不包含國內運費,依實際支出核實報銷。

5. 印刷費

需提供實品或照片樣本,不可僅提供設計檔。

6. 文宣廣告費

需提供實品或照片樣本,不可僅提供設計檔。

六、參展補助金額是多少?

本次海外國際展覽補助額度,原則上不得超過符合補助項目費用的 90%

每一展覽的補助上限如下:

攤位規模 補助上限
1個攤位 最高12萬元
每增加1個攤位 增加補助1萬元
每展最高補助 最高16萬元

其中,每1攤位以9平方公尺計算,若小於1個攤位,則依比例計算補助上限。

此外,每家公司或商號115年度可申請的全年補助總額,會依前一年出進口實績級距設定;新創事業及拓銷新南向國家農業市場之業者,115年度可申請補助總額為40萬元。

七、哪些企業或展覽較具補助優先性?

若申請案件總額超過補助經費,經濟部將依補助優先順序核配,必要時可能按比例調整或擇優補助。

第1順位包含:

  • 重要及潛力出口市場展覽
  • 新南向國家展覽
  • CPTPP會員國展覽
  • 邦交國展覽
  • 中東歐及波羅的海經貿合作潛力國家展覽
  • 6大核心戰略產業及5大信賴產業相關展覽
  • 總統創新獎、臺灣精品獎獲獎業者參展

第2順位則為第1順位以外市場之展覽。

因此,若企業參展目標市場屬於政策鼓勵區域,或本身具備創新、品牌、出口拓銷潛力,在申請補助時更應妥善整理參展目的、預期效益與市場拓展策略。

八、申請參展補助需要注意什麼?

企業在申請海外參展補助前,建議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 不接受紙本申請

本案全面採線上辦理,企業須透過管理系統申請。

2. 需提前完成帳號與展覽新增審核

帳號密碼申請及新增國際展覽審核需1個工作天,建議企業不要等到截止日前才申請。

3. 參展產品須為臺灣產製

受補助單位應確實承租攤位,且展出產品須為臺灣產製,攤位招牌不得標示非我國公司名稱;若違反規定,將不予核銷。

4. 計畫變更或取消須提前申請

經核定的補助計畫如需變更或取消,應於計畫預定執行15日前,於補助系統線上申請並經審核同意後辦理。

5. 核銷期限需掌握

受補助單位應於計畫結束後1個月內辦理核銷;若遇年度終了,則應於年度終了後5日內辦理核銷。核銷文件包含經費收支明細表、成果報告書、收據或統一發票、補助金額支用單據及其他相關文件。

九、哪些企業適合積極申請參展補助?

若您的企業符合以下情境,建議及早評估本次補助申請:

  • 預計於2026年下半年參加海外國際展覽
  • 希望拓展新南向、CPTPP、中東歐或其他海外市場
  • 已具備出口實績,並希望擴大國際業務
  • 屬於新創事業,正在規劃海外市場曝光
  • 需要降低海外參展前期成本
  • 希望透過國際展覽取得代理商、通路商、經銷商或海外買主名單
  • 已規劃攤位租金、佈置、文宣、展品運輸與口譯等參展預算

參展補助不只是費用補貼,更是企業布局海外市場、提升國際能見度的重要推力。若能提前完成展覽評估、申請文件準備與核銷規劃,將有助於提高補助申請效率,並降低後續核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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