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D是什麼?
為解決傳統產業所面臨之困境,經濟部於99年11月15日依產業創新條例第九條第二項訂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據以推動「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期透過提供傳統產業研發補助資金,鼓勵業者自主研發,以厚植我國傳統產業之創新研發能力、加速升級轉型及提升競爭力。
※CITD推動目的
本計畫目的為鼓勵企業投入研發,以補助研發資金來提高傳統產業研發普及率,最後協助傳統產業提升自主研發能力達到永續發展之目標。
※CITD申請資格
-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不含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
- 不得有陸資投資,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告資料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進行認定。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CITD申請補助類別
- 產品開發類別(補助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
- 產品設計類別(補助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
- 研發聯盟類別(補助個案上限新台幣1,000萬元;主導業者補助上限新台幣250萬元,其餘聯盟成員上限新台幣200萬元)
- 產學合作研發類別:
- 共同申請(補助上限每案為新台幣200萬元)
- 聯盟申請(補助上限每案為新台幣1,000萬元;.主導業者補助上限為新台幣250萬元,其餘參與業者及大專院校每家補助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
網站連結: http://www.citd.moeaidb.gov.tw/CITDweb/Web/Index.aspx
審查階段說明:
(一)資格審:審查申請業者資格、計畫書格式、所附文件及經費編列等是否與規定相符。
(二)技術審:由審查委員資料庫中,依專業隨機妥適指派評審委員再由評審委員就業者所提書面資料,依申請個案計畫之產業類別或屬性,依據下列審查項目逐案進行審查。
(三)決審:召開決審會議,依年度經費額度及個案審查後之排序,核定補助優先順序及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