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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創新優化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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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優化計畫」是什麼?

為鼓勵具指標性廠商掌握關鍵技術/產品,以建構完整供應鏈體系,或引導業者建立整體系統解決方案供應者能量,以擴大整廠整案海外輸出,爭取國際商機,經濟部與科技部共同推動「產業升級創新平台-創新優化計畫」,以補助方式協助廠商開發關鍵設備、材料及零組件,提供跨領域系統整合,發展整體解決方案。

 

※「創新優化計畫」申請範圍

  1. 申請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 (創新優化計畫)之產品或整體系統服務須具備市場潛力。
  2. 開發產品者(如材料、零組件及設備等),其關鍵技術可超越目前國內產業技術水準,並可帶動上中下游廠商發展,提升自主能力,補足產業價值鏈缺口。
  3. 開發整體系統解決方案者,應可以一產品一聯盟方式建立旗艦團隊,結合工程、產品、經驗、知識、服務及技術加值等,提供整廠整案輸出之開發,運用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與商業應用技術,整合業務行銷、前台服務與後台管理、通路佈建及顧客關係管理等,建立快速且有效滿足顧客之服務系統。

 

※「創新優化計畫」申請資格

  1. 企業:
    • 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2. 學界:
    • 公私立大專校院、公立研究機構。
    •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係指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
  3. 法人:以「本部評鑑之財團法人」為限。

網站連結: https://tiip.itnet.org.tw/about.php?pp_id1=23

 

申請流程:

  1. 備妥資料並投件申請:
    • ​​備妥須知申請應備資料,送計畫專案辦公室收件。
    • 送件前可先依附件六資格文件自檢表自行查對,確認各項申請應備資料及計畫書內容符合規定。
  2. 資格初審:
    • ​​由專案辦公室進行資格文件及計畫內容性質之要件審查,如未符合規定者得通知廠商一定時間內予以補件,必要時,得准予展延補件期限,但總補件期限自廠商受通知日起不得逾1個月。
    • 逾期未補件者或公司申請資格經審查不符合者,不予受理。
  3. 初步審查(初審):
    • ​​召開專業審查會議
    • 財務審查
    • 經濟部及「經濟部工業局產創平台計畫專案辦公室」均得派員實地評核。
  4. 計畫核定審查(複審):
    • ​​經計畫審查通過推薦之公司,應依排定時程向經濟部審議會進行簡報,由經濟部審議會審查核定。經濟部及「經濟部工業局產創平台計畫專案辦公室」均得派員實地評核。
  5. 簽約執行:
    • ​​依簽約通知函所定期間辦理簽約。
    • 執行管考:每半年交付工作報告、並進行技術及財務查證作業。
    • 結案作業:繳交全程計畫結案報告。

網站連結: https://tiip.itnet.org.tw/about.php?pp_id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