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簡介|什麼是「IDDI 設計驅動產業創新補助」?
為協助台灣產業運用設計力量來轉型升級,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依「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推動「設計驅動產業創新(Industrial Design-Driven Innovation,簡稱 IDDI)」,並委託台灣設計研究院設立專案辦公室執行。
本計畫以設計服務業與製造業為主要對象,透過設計思考與跨域整合,協助企業發展創新商品或服務,打造新商業模式,提升企業設計位階與設計創新能量,進而強化市場競爭力。
申請對象與基本資格
一、申請對象
-
設計服務業者(符合指定行業/登錄資格)
-
製造業者(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工廠登記規定)
二、公司與登記資格
申請企業須符合下列條件:
-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不含本國及外國營利事業之分公司)。
-
並符合以下任一項設計服務相關規範:
-
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細類為「7402 工業設計業」或「7409 其他專門設計業」;或
-
商業登記營業項目代碼為「I501010 產品設計業」或「I599990 其他設計業」;或
-
取得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設計服務機構」有效證書。
-
-
製造業則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依法免辦者,需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三、其他限制條件
-
不得有陸資投資(以商業發展署公開資料及投審司名錄認定)。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須為正值。
不得申請情形(節錄)
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得申請本計畫:
-
正在執行本計畫且尚未結案,或當年度已獲本計畫補助者(製造業跨年度執行者亦同)。
-
最近 3 年內(含本年度)累計已獲本計畫補助 2 次 者。
-
本次申請內容曾獲本計畫或其他政府計畫補助者。
申請類別與補助重點
IDDI 依產業別分為兩大申請類別,皆為單一業者個別申請:
類別一|設計服務能量提升(適用:設計服務業)
-
申請對象: 設計服務業,限業者單獨申請。
-
計畫目的:
協助設計服務業運用設計思考,規劃未來發展藍圖,回應設計領域最新趨勢,如:-
數位/AI 設計
-
永續循環設計
-
社會創新設計…等
著重於提升設計服務價值,或擴大自有商品的市場競爭力。
-
-
補助標的:
-
設計服務高值化創新
-
自有商品設計創新
-
-
執行期間:
-
自受理截止日之次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30 日止。
-
-
補助金額上限:
-
每案最高 新台幣 200 萬元。
-
類別二|設計導入創新加值(適用:製造業)
-
申請對象: 製造業,限業者單獨申請。
-
合作要求:
-
申請業者須委託 1 家以上符合設計服務業資格之公司執行;
-
若委託 2 家以上設計公司,須指定 1 家設計服務業為代表,負責整合與接受委託。
-
-
計畫目的:
協助製造業透過設計思考,釐清企業內關鍵設計發展課題,並聚焦未來生活議題應用,例如:-
高齡健康
-
循環永續
-
智能應用
-
無人機發展
-
文化科技等,以因應快速變動的市場需求。
-
-
補助標的:
-
創新設計商品或服務,須具市場獨特性,並優於目前國內同業一般水準。
-
-
執行期間:
-
當年度案:自受理截止日次日起,結案日期 不得晚於 114 年 11 月 30 日。
-
跨年度案:自受理截止日次日起,結案日期 不得晚於 115 年 10 月 31 日。
-
-
補助金額上限:
-
每案最高 新台幣 400 萬元。
-
經費與自籌款規定(共通重點)
-
自籌款比例:
-
申請業者自籌款須 超過申請案總經費 50% 以上。
-
-
經費核銷範圍:
-
僅限本補助個案計畫所需相關支出(區分為政府補助款、自籌款兩部分)。
-
必須符合官方「會計科目、編列原則及查核準則」之相關規範。
-
資本支出不予補助。
-
-
設計能量投入建議:
-
IDDI 核心精神是以「設計」驅動產業創新,申請業者應針對「設計能量提升投入」編列經費。
-
建議設計相關投入比例超過計畫總經費 50%,項目可含:
-
設計專業人員聘用
-
設計工具研發或購置
-
市場與消費者設計需求調查分析
-
委託設計服務
-
專利、外觀設計申請
-
設計競賽參與等。TDRI
-
-
類別別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
第一類「設計服務能量提升」:
-
「委託勞務費(含委託勞務費及委託設計費)+無形資產-技術購買費+委託研究費」
→ 三項合計上限為計畫總經費 35%。
-
-
第二類「設計導入創新加值」:
-
「委託設計費」須占計畫總經費 至少 40% 以上。
-
申請方式與截止時間(以 114 年度公告為例)
-
申請方式:
-
於受理期間內,備妥所有申請資料,並於線上系統完成上傳及檔案加密。
-
申請資料上傳連結(SurveyCake):官方公告提供專屬表單網址。
-
-
申請截止時間(114 年度):
-
2025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三)17:00 前 完成上傳並送出。
-
建議在官網加註說明:
「實際申請時間與最新規定,請以台灣設計研究院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最新公告為準。」
其他重要注意事項
依官方公告,申請時需特別留意下列幾點:
-
不得補助既有產品/服務
-
申請標的若為已開發完成或已開始生產之產品或服務模式,均不得申請。
-
-
資料與資格文件須齊全
-
線上申請文件不得留白或夾帶非本計畫之文件內容,如經通知補件,須於規定期限內完成。
-
-
IDDI 設計業名冊
-
官方提供「IDDI 設計業名冊公開資料庫」,協助製造業者尋找合適設計服務合作夥伴。
-
名冊僅為推薦使用,實際合作條件與契約內容須由雙方自行洽談與簽訂。
-
計畫簡介|什麼是「IDDI 設計驅動產業創新補助」?
為協助台灣產業運用設計力量來轉型升級,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依「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推動「設計驅動產業創新(Industrial Design-Driven Innovation,簡稱 IDDI)」,並委託台灣設計研究院設立專案辦公室執行。
本計畫以設計服務業與製造業為主要對象,透過設計思考與跨域整合,協助企業發展創新商品或服務,打造新商業模式,提升企業設計位階與設計創新能量,進而強化市場競爭力。
申請對象與基本資格
一、申請對象
-
設計服務業者(符合指定行業/登錄資格)
-
製造業者(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工廠登記規定)
二、公司與登記資格
申請企業須符合下列條件:
-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不含本國及外國營利事業之分公司)。
-
並符合以下任一項設計服務相關規範:
-
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細類為「7402 工業設計業」或「7409 其他專門設計業」;或
-
商業登記營業項目代碼為「I501010 產品設計業」或「I599990 其他設計業」;或
-
取得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設計服務機構」有效證書。
-
-
製造業則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依法免辦者,需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三、其他限制條件
-
不得有陸資投資(以商業發展署公開資料及投審司名錄認定)。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須為正值。
不得申請情形(節錄)
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得申請本計畫:
-
正在執行本計畫且尚未結案,或當年度已獲本計畫補助者(製造業跨年度執行者亦同)。
-
最近 3 年內(含本年度)累計已獲本計畫補助 2 次 者。
-
本次申請內容曾獲本計畫或其他政府計畫補助者。
申請類別與補助重點
IDDI 依產業別分為兩大申請類別,皆為單一業者個別申請:
類別一|設計服務能量提升(適用:設計服務業)
-
申請對象: 設計服務業,限業者單獨申請。
-
計畫目的:
協助設計服務業運用設計思考,規劃未來發展藍圖,回應設計領域最新趨勢,如:-
數位/AI 設計
-
永續循環設計
-
社會創新設計…等
著重於提升設計服務價值,或擴大自有商品的市場競爭力。
-
-
補助標的:
-
設計服務高值化創新
-
自有商品設計創新
-
-
執行期間:
-
自受理截止日之次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30 日止。
-
-
補助金額上限:
-
每案最高 新台幣 200 萬元。
-
類別二|設計導入創新加值(適用:製造業)
-
申請對象: 製造業,限業者單獨申請。
-
合作要求:
-
申請業者須委託 1 家以上符合設計服務業資格之公司執行;
-
若委託 2 家以上設計公司,須指定 1 家設計服務業為代表,負責整合與接受委託。
-
-
計畫目的:
協助製造業透過設計思考,釐清企業內關鍵設計發展課題,並聚焦未來生活議題應用,例如:-
高齡健康
-
循環永續
-
智能應用
-
無人機發展
-
文化科技等,以因應快速變動的市場需求。
-
-
補助標的:
-
創新設計商品或服務,須具市場獨特性,並優於目前國內同業一般水準。
-
-
執行期間:
-
當年度案:自受理截止日次日起,結案日期 不得晚於 114 年 11 月 30 日。
-
跨年度案:自受理截止日次日起,結案日期 不得晚於 115 年 10 月 31 日。
-
-
補助金額上限:
-
每案最高 新台幣 400 萬元。
-
經費與自籌款規定(共通重點)
-
自籌款比例:
-
申請業者自籌款須 超過申請案總經費 50% 以上。
-
-
經費核銷範圍:
-
僅限本補助個案計畫所需相關支出(區分為政府補助款、自籌款兩部分)。
-
必須符合官方「會計科目、編列原則及查核準則」之相關規範。
-
資本支出不予補助。
-
-
設計能量投入建議:
-
IDDI 核心精神是以「設計」驅動產業創新,申請業者應針對「設計能量提升投入」編列經費。
-
建議設計相關投入比例超過計畫總經費 50%,項目可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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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專業人員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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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工具研發或購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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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與消費者設計需求調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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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設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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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外觀設計申請
-
設計競賽參與等。TDRI
-
-
類別別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
第一類「設計服務能量提升」:
-
「委託勞務費(含委託勞務費及委託設計費)+無形資產-技術購買費+委託研究費」
→ 三項合計上限為計畫總經費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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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類「設計導入創新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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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設計費」須占計畫總經費 至少 4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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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與截止時間(以 114 年度公告為例)
-
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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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受理期間內,備妥所有申請資料,並於線上系統完成上傳及檔案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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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料上傳連結(SurveyCake):官方公告提供專屬表單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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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截止時間(1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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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三)17:00 前 完成上傳並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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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在官網加註說明:
「實際申請時間與最新規定,請以台灣設計研究院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最新公告為準。」
其他重要注意事項
依官方公告,申請時需特別留意下列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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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補助既有產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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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標的若為已開發完成或已開始生產之產品或服務模式,均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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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與資格文件須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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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文件不得留白或夾帶非本計畫之文件內容,如經通知補件,須於規定期限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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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DI 設計業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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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提供「IDDI 設計業名冊公開資料庫」,協助製造業者尋找合適設計服務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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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冊僅為推薦使用,實際合作條件與契約內容須由雙方自行洽談與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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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補助計畫